首頁
我的媽媽,你值得幸福-第4章

第4章

什麼都別往。」

「按自己法活。」

。媽,林叔最還常嗎?」

沉默:「嗯,幫忙。昨還把臺階修們絆倒。」

計劃順利,但易放棄

其然,兩週接到個陌話。

許凡嗎?王律師,受父親委託,談談監護權變更事。」

結束通話話,抖。

用法律

刻請假回林叔條資訊:「林叔,監護權,請幫忙。」

候,林叔已經

邊,攤著些檔案。

凡回。」

媽站起

「媽,麼回事?」

律師,變更監護權,理由無力撫養,活環境利于。」

音哽咽起

「別擔們也辦法。」

林叔拍拍慰:「個朋友律師,已經諮詢過凡已經滿歲,法院願。而且,證據證完全能力撫養凡。」

林叔朋友李律師第就過

歲,精幹練

仔細檔案,

「就憑些?幾張餐館照片,收入證?」

把檔案扔到:「陳先邊太自信凡,趟律師事務所,們準備應訴材料。」

「律師費需?」

媽擔問。

「林建國已經付。」

李律師,隨:「朋友,。」

媽側向林叔,張張嘴,卻沒話。

林叔被拆穿:「點忙應該。」

刻,裡閃爍傷,而

6

律師、還現任妻子。

個女穿著名牌套裝,妝容精緻,從到腳都彰顯著「優越活條件」。

相比之媽只穿最樸素襯衫褲子,洗得潔。

緊張汗,就像婚判決樣。

「別怕。」

「李律師很專業。」

林叔撫著。

法官,程式始。

律師先陳述,然列舉堆「證據」。

媽餐館評級只B,居環境狹,收入穩定等等。

條,就抖

「綜所述,方當事能提供更優越環境教育資源,請求變更監護權。」

對方律師結束陳述。

輪到邊。

李律師站起:「法官,首先,許凡先已經滿歲,完全民事為能力。根據《民法典》,變更監護權應充分考慮被監護願。」

轉向問:「許凡,請告訴法庭真實願。」

站起堅定:「母親活。撫養,教理。活雖然富裕,但充滿昂貴真正

法官點點,記錄著什麼。

李律師繼續:「其次,于對方當事無力撫養問題,證據反駁。」

檔案:「許凡母親餐館營業執照、證最[A.級]評級證、過納稅記錄,些能證穩定收入經營能力。」

「此方還證據表,對方當事期未履撫養義務。」

李律師提音。

:「過,對方支付撫養費平均每百元,于判決標準。而許凡母親獨自承擔孩子全部活、教育費用。」

話,律師正匆忙翻檔案,顯然沒預料到

「最……」

李律師向法官:「位證庭。位證以證,許凡母親撫養能力,還著堅品格善良些才孩子成最寶貴財富。」

「同。」

法官

林叔站起向證席。

些緊張,但音堅定:「法官,林建國,許凡母親認識,也凡帶見過最堅、最善良女性。」

神裡滿疼:「幾個,從無怨言。把兒子教育得品兼優。自己省儉用,卻從虧待孩子。母親,無力撫養?」

或許孩子最貴,但最好全部。」

話音落,法庭

見法官,而媽,已淚流滿面。

休庭,法官很判決:駁回變更監護權請求,維持原判。同責令爸補拖欠撫養費。

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
目錄
相關推薦
[親情]自有玉盤裝珍珠 7章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