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笑著點點,里全欣慰。
又問:
「如果,如果,沒能引起注,沒能達到目麼辦?」
「還當庭翻供,偽裝精神病患者,殺害穆犯罪事實嗎?」
索,緩緩搖搖:
「應該,但怕翻供,應該也被判刑吧?」
「能等獄之后,再興作浪吧。」
「畢竟,沒好處,干嘛冒險呢?」
「等獄之后,應該也歲,到候,再辦法吧。」
「盡事,命。」
「如此而已。」
審訊依,從到尾又遍案之后,就被送回監。
,現面已經鋪蓋全于報。
比象還鬧。
「法博士連殺為般?」
「解救被拐士之后, 切苦難就結束嗎?」
「拐賣婦女,到底該如何量刑?」
「樣才能從根源打擊拐賣?」
「……」
「……」
條又條報,占據各網站條。
而,已完所能事,每好好好, 等著次提審, 等著次庭。
第次提審候,警察已經根據供述到被藏起記本。
們肯定已經里面容, 才神里傾瀉麼同。
經過幾次提審之后, 終于迎第次庭。
次,旁席比次還。
對所犯罪事實供認諱,綜考慮后, 被判處期徒刑。
,真漫啊。
但當庭表示從判決,訴。
刑第, 按照監獄暗示,申請保就醫, 被批準。
隔,終于監獄, 面片燦爛。
08
獄后,引起媒注。
都希望能點兒什麼。卻沒什麼。
記者問:
「作為個法博士, 卻只能用違法犯罪方式拯救自己, 痛苦嗎?」
沒回答。
答案顯而易見, 麼能痛苦。
為什麼此問呢?
起爸, 也個法律作者, 卻因為, 得站法律對面。
依活躍網, 些被拐賣庭提供理法律建議。
因為經歷,們總格信任。
獄第, 國通過拐賣相法律條文。
法律規定:
「拐賣婦女兒童為,買賣同罪。
被拐賣期,被拐任何反擊為,都被認定為正當防。
被拐所子女, 法律與被拐構成親子系, 被拐承擔撫養責任。
買享被拐所子女監護權,未成子女應送往福利構撫養, 并限制買探,成子女承擔贍養買義務。」
相條款, 被稱為「顧孟法案」。
些法律條例頒布, 代表著買買女買孩子傳宗接代養兒防老愿望徹底落空。
被拐再也用因為打傷或者打買販子而被判刑。
被解救女們,再也用面對「孩子無辜,為什麼拋棄孩子」輿論。
們終于以跟過相對完切割,過自己被打擾活。
著條聞, 笑, 笑過之后,便嚎啕哭。
,買個蛋糕, 許愿望。
跟往樣,希望,無拐。
(完)